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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招聘教师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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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 6月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1)学历: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2)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3)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凡在订立聘用合同一年内没有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最低服务年限:所有被录取人员须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否则按违约处理。

(6)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面向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招聘岗位中限新晃县户籍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需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或报考人员本人高考时户籍需在新晃县。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本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它条件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辞退、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7日。

四、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4室。

(二)报名要求

1.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应出具委托书,并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

2.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报名。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全额拨款的非新晃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所属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限新晃县户籍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新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准考证领取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4室。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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